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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焦点
当地政府是否该担责
事故发生后,遇难及失踪人员家属与当地政府产生纠纷。向显超等家属认为,桫椤幽谷建有旅游设施,应该被认定为旅游景区,当地政府作为管理部门,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但当地政府负责人表示,该河谷本来就是天然河谷,根本不是景区,也无法按景区标准进行管理,政府没有责任。
那么,事发地究竟是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景区呢?石碑乡党委书记武泽军告诉记者,由于桫椤幽谷自然风光优美,夏季凉爽,因此每到夏天,附近群众都喜欢进河谷去玩耍纳凉。大约两年多前,石碑乡红卫村通过村民委员会一事一议,集资对河谷的生产便道进行硬化,并就地取材用竹板建造了廊桥、凉亭等便民设施。当地村民称,桫椤幽谷硬件条件改善后,一些石碑乡以外的市民,也慕名而来。但该处河谷并未向游客收费,平时也没人进行管理。武泽军和珙县旅游部门负责人均表示,桫椤幽谷就是一个自然河谷,并非景区景点。
专家说法
该地区不属于景区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郭刚认为,没有任一部门和单位在桫椤幽谷收取门票,就没有人应该承担义务。从桫椤幽谷的实际情况看,它确实不是风景区,只是自然景观;而山洪又是不可抗力,也找不到责任人。郭刚认为,吴天琼、冯学江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自身遭遇的危险及未成年人面临的危险有足够的评判。所以,此事的责任完全在两名当事成年人,但两人均已死亡,无法追究。而政府方面,需要在事前尽到安全提示及提醒义务,事后及时积极救援即可。当然,在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可对遇难者家庭予以人道主义帮助。
四川省诉讼法学会理事、宜宾学院法学院周建宇认为:桫椤幽谷并不在国家旅游局公示的景区名录中,且红卫村桫椤谷并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符合景区的定义。周建宇表示,山洪暴发属于不可抗力,根据民法通则、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在旅游景区内发生的山洪,一般由旅游景区或旅游景区购买保险的保险人按约赔偿;而如果是非旅游景区内发生的山洪,一般由自驾游车辆的保险人、人身保险的保险人按约赔偿,或者由自助游组织者按责任比例赔偿。
又讯 7月26日下午,汶川卧龙地区突降暴雨,导致熊猫沟发生泥石流,四川省道303线因此中断。30日上午,来自卧龙当地政府消息,经过四天四夜的连续奋战,卧龙熊猫沟口的泥石流淹没路段终于于29日晚成功抢通。到四姑娘山景区的生命线又畅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