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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为解决小区内部分困难老人的养老问题,社区两委自行摸索出一套“以房养老”的模式——帮老人将房屋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优先在亲友和邻居中选择购房者;拍卖成交后,房子仍交老人使用,老人去世后购买者再办理过户手续;购房者、老人与社区签订书面承诺书,由购房者负责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否则房屋将按照约定收回另行拍卖。
第一个“吃螃蟹”的是林仲常老人。在社区帮助下,2012年3月,年逾九旬、生活孤苦的五保老人林仲常将自己居住的房子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邻居罗洲秀,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这套房能卖10万元以上。
作为买房条件,罗洲秀负责照料老人的日常起居,老人依然住在这房子里,罗洲秀像亲生女儿一样照料林仲常。老人生日、逢年过节,罗洲秀早早就张罗。林仲常老人明显比以前开朗多了,“之前连两元钱的茶馆都不敢坐,后来天天去坐起。”吴前琼回忆。
在2012年推出试点后,一年多时间内,这个不到5000人的老小区里,先后有11名老人寻求社区帮助签订了“以房养老”协议。这些老人生前的赡养均按照约定有序进行,没有引发纷争;到记者采访时止,其中4人已经去世,两例已经办完房产过户手续,另两例正在办理中。
“地雷”多
基层社区缺乏风险防控能力
近几年来,尽管北光社区又有近20位老人找到社区希望参与“以房养老”,但自2013年后,试点数量一直保持在11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