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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抓获余某的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了余某与王某之间发生了毒品交易,遂将王某抓获。
“抓获当时,余某表达想要立功。”办案民警说,当时余某身上有30余克冰毒,在抓获前几个小时,他还有过毒品交易,被抓后,他也第一时间联系了另一下家万某,并在仁寿一旅馆将其抓获,搜出冰毒2克,还在旅馆现场发现了吸毒工具。
通过掌握的线索,警方继续开展侦查,在仁寿某小区内,发现了余某的上家,绰号为“老幺”的上家张某,当场将其抓获,从张某身上搜出40克冰毒,并在其家中搜出80克冰毒。
“当时他回仁寿开了一家修理厂,生意不景气,没有钱用,就想着用贩毒来挣钱。”据办案民警介绍, 张某为本案的重要人物,张某是资阳安岳县人,父母离异,父亲在重庆,母亲在仁寿,在此之前一直在广东 惠州打工,2014年回到重庆,偶尔回仁寿。
“老板”替“手下”收账 当场开出第一枪
“在抓捕期间,余某提到过张某身上有枪。”这也立刻引起了仁寿警方的重视。
2015年9月的一天,余某向下家陈某收毒资,陈某因没钱拒绝,余某不服,于是叫上“老板”张某一同前往收账,当天张某身上带有一支仿六四式手枪,在与陈某交涉期间,张某拿出手枪威胁。
“不给,老子开枪了。”在交涉期间,陈某不小心碰到了张某右手,这一碰直接碰到了已上膛的手枪, 当场开出了第一枪,陈某被吓到,表示要还毒资给余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