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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那阵仗把我吓惨了。”刘松说,他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此后特警告诉他,之所以搜查他是因为他有吸毒史,被公安机关打击过。这让刘松惊恐万分,“我说不可能,一定是警方搞错了,我从来没沾过毒品。”
为了让刘松相信他是吸毒人员,警方指出,公安禁毒数据库中有他的信息,写着“违法人员刘松”,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均与其本人完全一致,只是照片不是同一个人。“这人秃头、身材微胖,看上去起码将近40岁。”警方问了约15分钟、录完十指指纹后,将刘松放行。
“误录入”信息 至今系统难更正
刘松事后了解到,将他身份信息录入禁毒违法人员数据库的,是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
6月1日,刘松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龙泉派出所,派出所经过查询,确认该刘松并非“吸毒人员刘松”,而是龙泉派出所民警在录入信息时,误将反映人刘松的信息录入。
龙泉派出所在向刘松出具的《情况说明》中称:2015年3月30日,我所在办理的一起吸毒案件中,挡获一名叫刘松的违法嫌疑人,该刘松自称出生年月为1996年8月28日,户籍为四川省宜宾县。后我所民警在将该刘松录入公安内网的四川禁毒信息管理系统时,误将四川省宜宾县泥溪镇新泥村丛明组的刘松录入禁毒系统。该刘松为非吸毒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