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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曾多次表态,民营银行的设立将不再设限,“成熟一家批准一家”。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今年全国两会记者招待会上也表示:“对于新设民营银行,我们把受理权限下放给了各地的银监局,现在各地银监局已经全面受理申请,并对申请进行尽职调查,现在已经有12家进入论证阶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政策辅导和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会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有民营银行筹建省份政府出具专门文件支持民营银行申报的现象,足见地方政府的重视。
一位参与民营银行申设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民营银行的申设至少要经过调研、论证、会商三个阶段。走完这三个流程,基本需要一年多的时间,监管部门才开始正式受理民营银行的筹建申请。
据其介绍,筹建申请必须由发起人共同向当地银监局提交(这意味着股权必须100%凑齐,且股东都是经过筛查、完全符合资格的),当地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相比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银行网点少,金融服务较为薄弱。据悉,监管部门在审批新设立的民营银行时也将考虑这一因素,同样的条件可能会优先批准中西部地区的申请,而富民银行正属于西南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