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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解决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擅自设定数量限制、许可数量不公开、办事门槛被变相提高等问题,去年以来,四川省又对省市县行政许可项目许可限额进行了清理。从《取消、保留许可限额的省市县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可得知,四川省已取消许可限额事项30项,其中省级取消12项、市级取消10项、县级8项。今后“律师事务所登记”等30项许可事项不再有许可限额。同时,保留“成品油经营许可”等86项审批事项仍然有许可限额,其中省级保留49项,成都市级保留21项,县级保留16项。
该负责人介绍,清理规范后,凡法律法规规定有数量限制的审批事项,对其中可以放开由市场调节或可以通过后续监管的,一律取消数量限制。对确需保留数量限制的,如“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等,必须依法制定并公布许可数量、具体布点和遴选规则;对涉及资源配置和特许经营项目的,必须通过招标、拍卖等市场竞争方式进行;对需要按有关规划进行前置审批的,依法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具体规划;对需要开展产业政策审查的,公布具体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