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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以上督考员到考点督察
非考点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考场
《通知》要求各区(市)县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对各类工作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加强对体育考试过程的监督检查,成立督考组,指派督考员(2人以上)到考点进行全程巡视和监督。体考现场一律凭证出入,非考点工作人员(包括初中学校的带队领导、老师等)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值得注意的是,为进一步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通知》中专门强调五城区、高新区及天府新区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认定考生体考成绩。体育考试现场测试成绩单必须有两个以上考务人员(测试员)签字认定。每个学校的每个单项测试结束后的最后成绩,由项目考务长签字认定。考生成绩的更改必须由每个项目测试的小组长、项目考务长、考点主考和总考务长签字认可后方为有效。每个单元(上午、下午)测试结束后,立即将原始成绩输机并将原始卡片汇总密封,由考点主考和总考务长签字封存。各郊区(市)县成绩的认定办法、由当地根据上述办法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