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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介绍,父母离婚后,自己只跟着父亲生活了两年,之后便跟着母亲,母亲也重新组建了家庭。父亲外出多年回到眉山后,还找正在读书的自己借过200元钱,之后也找过,自己担心父亲会多次找自己借钱,加之不知道父亲的住址,便没有和他联系。
2013年前,因老家八间房屋要面临拆迁,父亲多次要求要分四间,双方不欢而散。
“那房屋,父母离婚时就写好了的,是母亲和我的抚养费,现在他又想要回去。”王红说,“因为这事,父亲还威胁过自己和母亲,出于安全考虑,自己便未联系过他,也没有看望过他。”
得知自己被起诉,王红称,自己愿意承担父亲的赡养费,也愿意每月电话问候父亲,春节和他生日期间回去看望他,但因为自己工资微薄,只能每月支付四百元,“但父亲不接受这个金额”。
至于春节和父亲生日为何不去看望,王红称,想等法院判决了再去看望他。“自己换了手机号码告知了父亲,正月初一也给他发了短信,正月初七他生日那天我在上夜班,很忙,就忘记了,事后想起,但时间已过了,就没有给他打电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