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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针对四川省日益突出的水电“弃水”现象,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透露,“弃水”实际上这是四川省在打造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发电产能阶段性过剩问题,仅通过电价调整难以有效解决。随着省内用电负荷和川电外送能力的不断提升,“弃水”问题将逐步得到改善,但这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共同努力。
“十二五”以来,随着水电装机快速增加和省内外用电需求持续下行,四川省电力供大于求矛盾日益突出,从2012年开始,弃水问题逐渐凸显,2012-2015年四川电网水电弃水电量分别为76、26、97、102亿千瓦时,其中2015年弃水电量约占水电发电总量的3.96%,预计2016年将达到200亿千瓦时。
四大原因造成四川水电“弃水”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陈云辉详细介绍了四川水电“弃水”的成因:
一是水电发电特性与用电负荷特性不匹配。电力发电与电网用电负荷是即用即发、实时对应的,且无法大规模存储。从电力供给侧看,由于四川水电调节能力弱,发电特性近似“直线”。从电力需求侧看,每天高峰和低谷用电负荷变化很大,最大相差约1300万千瓦,占最高用电负荷的35%,且主要为夜间无法启动的一般工商业、居民生活用电,因此用电负荷呈波动“曲线”。由于发电“直线”特性与用电“曲线”特性不匹配,造成天然的技术性弃水。这在电力行业被称为“调峰弃水”,是电力生产过程中的正常现象。
二是水电集中投产与省内用电需求增长不匹配。“十二五”四川水电投产3976万千瓦,年均增长18.6%,相当于每两年多投产一座三峡电站。受宏观经济和产业结构低端化、同质化带来的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四川省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呈逐年下降趋势,2011至2014年分别增长13.07%、4.53%、6.46%、3.81%,特别是2015年同比增长-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