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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国有企业新出缺经理层人员原则上全部实行市场化选聘。完善企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制度和程序,健全市场化选聘经理层的退出机制,探索企业领导人员转任资深经理、外部董事等方式,构建退出现职岗位的多元化通道。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选择2至3户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试点。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制定出台省属企业遴选战略合作伙伴工作指引。制定出台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指导意见,2017年启动员工持股试点工作。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制定大企业大集团培育方案并开展培育工作。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和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年至2017年建立和完善省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及监督检查机制,在省属企业推行财务总监外派制度。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方案》的亮点之一,强调推动党建工作要进入国有企业章程,根据国有企业不同情况,指导企业把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写入章程,力争1年左右时间取得显著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