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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输入
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16年12月23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在外省就读或务工的四川籍人员,若不符合在当地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应回川报名考试。
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按要求输入,考生评语等其它信息由报名点负责输入。考生须在2017年1月4日至13日在县(市、区)招考办或县(市、区)招考办指定的地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核准网上报名信息,同时完成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采集。
需要注意的是,纳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招生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还要负责审查考生当地高中连续学籍年限和是否实际就读,公安部门还要负责审查考生取得现当地户籍的年限和考生法定监护人户籍是否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