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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是社会发展的至高境界,随着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以下简称新区)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更加迫切地需要顺利开展依法治区工作。那么,建立什么样的工作机制才能加快建设守法诚信的法治新区?什么样的行政决策才能更好地健全新区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昨日,记者从新区获悉,成都天府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出台《成都天府新区创建法治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围绕依法治市《纲要》和依法治市《决定》,开展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为新区加快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根据《方案》,新区将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着力深化依法治区、法治新区建设,以切实可行的法治工作举措和更高更好的法治建设水平,服务于实现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力争2018年成功创建为成都市法治示范区。
《方案》强调,围绕法治示范区建设,新区将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并结合新区管理机制具体实际,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新区。
“我们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行政府责任清单制度,推行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制度,建立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据成都天府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新区将规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除因涉密等特殊情况外,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办理,并依托新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便民)网络,建立法律服务平台,负责法律宣传咨询、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