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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贩卖“球蟒”获刑两年
法院: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缓行两年
贵州一名喜爱“异宠”的在校大学生罗某,通过网络聊天软件联系买家卖家,利用快递作为运输工具,贩卖一种国外物种——“球蟒”。
9月30日,贵阳中院公开对此案宣判终审判决,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该案一审时,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在校大学生
网上买卖“球蟒”
涉案人罗某是贵州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在校学生,2015年,受网友委托代售球蟒1条。球蟒为生活在中非、西非的外来物种,并非原产于我国,其名字得名于当其感到紧张时,会把身体卷缩成球状,头藏在中心。
2015年6月6日,罗某向陈某购买10条球蟒,次日通过支付软件向对方支付货款1200元,并在一快递公司某营业部领取该批球蟒。
2015年6月11日,罗某将两条“球蟒”通过快递寄出给两名购买者。随后,警方查获罗某及待交易的球蟒9条,并追回罗某欲寄出的2条球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