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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宾高县警方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的犯罪嫌疑人李光(化名)、李蓉(化名)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经查,两名犯罪嫌疑人涉案35起,涉案金额高达240余万元。
警方接到三人报警称被骗数万元
2016年4月中旬,绵阳市人余某、宜宾市南溪区人周某、宜宾市翠屏区人杨某到高县公安局报警称,分别被高县人李光、李蓉骗了69800元。接警后,刑侦大队侦查民警详细询问了余某等人被骗经过。据余某讲:她与李光、李蓉是小学同学,而李光、李蓉二人是兄妹。2012年的春天,李光与余某联系,称其在安徽省合肥市做国家“阳光工程”,涉及到很多国家大型项目,邀余某前往一起做这个大生意。余某到达合肥市后,李光对她讲只要投资69800元,就可以在两年内获得1040万元的回报,并且还可以发展其他人参加,只要别人交了69800元,介绍人也可以获得利润。
余某信以为真就将69800元交给了李光、李蓉二人。受害人周某、杨某也是这样被骗的,并且三人还分别介绍了自己的亲戚、朋友加入,余某介绍了6人加入,周艳介绍1人加入,杨洪介绍3人加入。但是两年的时间早已过去,李光承诺的1040万元高额利润并没有兑现。余某、周某、杨某等人意识到自己被骗,才有了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