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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为鼓励社会组织发展,乐山市放宽社会组织准入条件,在登记、审批、备案等环节放宽条件。
在登记方面,科技类、公益慈善类、行业协会商会类、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取消了业务主管单位的前置审查程序,实行直接登记,降低了登记门槛,并将体育类组织纳入了直接登记范围。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登记门槛也降低。当地明确,凡农村村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会员达到20人、注册资金达到2000元,有固定办公地点,相应专职或兼职人员,可以直接到县级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对达不到登记条件下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进行了备案试点。
在审批环节,今年下半年开始,当地已取消社会团体筹备审批环节,成立社会团体由过去筹备、成立登记两步审批变为一步审批。同时,取消了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将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纳入社会团体自治范围,培养社会团体依法自治能力。
此外,当地还减少备案事项。今年,已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会费标准由社会团体依照章程程序经会员大会民主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