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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
当初公示了只有15年土地使用年限
昨日,森态房产公司副总经理刘加兴回应称,“南郡帝景”楼盘当初属于南部县旧城改造项目,小区所在地原来是一个面粉厂,政府后来将其叫停,纳入旧城改造。其称,这块地原本有30年使用期限,公司在2007年拿到这块地后还剩15年期限,南部县政府便将这15年期限直接划给公司,不过,公司除了交纳部分土地出让金外,还需承担建设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和道路建设等城市基础设施,“这15年期限是我们花钱买的。”当初为何没将期限延长呢?刘加兴解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不超过70年,但没限制最低年限,“我如果买1年(使用权)合不合法呢?也合法。”
至于部分业主反映,购房时不知道房屋土地使用权限只有15年。对此,刘加兴说,当初销售房屋时,房屋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年限等信息都进行了公示。
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回应四大焦点问题
15年土地使用权到期 可申请续期
24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前往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就“森态·南郡帝景”房屋使用年限一事采访了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对方向记者出具了一份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