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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态度
森态房产公司副总经理刘加兴表示,当初购房者和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上已经写明,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只有15年,公司不可能出钱为购房者续期,如果实在不行,购房者可走司法程序,公司也会积极配合。
至于业主反映当初公司口头承诺会对房屋使用年限“续期”的说法,刘加兴对此否认,“我们没有说过这个话。”
郎敬文现在很纠结,自己当初为何没仔细看购房合同,以至于刚住进来的新房会在7年后“到期”!和他一样面临如此困境的,还有南充市南部县“森态·南郡帝景”小区一期100多户业主,他们的购房合同显示,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从2007年开始、将在2022年到期。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为何这个小区只有15年呢?对此,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回复称,开发商合同中载明的15年使用年限并不违法。但是,土地使用者可提前到国土部门交费续期到70年。不过,这笔续期费用,是由业主承担还是开发商承担?双方目前仍各执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