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作案动机
物业公司拖欠工资
任某某向警方供述,2013年底,他成为该小区物业公司的水电工,每月工资1600元。期间,他还负责物业人员的餐饮,自己垫付了5000多元。自去年11月以来,因小区有业主不交物管费,公司收不到钱,他一直没有领到工资。截至案发前,物业公司已经欠了他1.5万余元。
这家物业公司称,小区业主不交物管费及车位费等,亏损严重,日常运转难以为继,并于今年2月停止服务。多名业主认为,之前的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好,主要表现在清扫不干净,各种收费项目不透明,因此拒交物管费,“物业公司服务不好。”
作案经过
捅到手软才解气
据任某某交代,事发前,小区新旧物业公司正在更替,而他的工资一直没拿到。5月21日上午,他老婆质问他:“物业公司都要走了,你都还没拿到钱。”听了这些话后,任某某有些生气,于是找到物业公司的总经理李某,要求支付工资。但是,经理对任某某说没有收到业主的物业费,公司没钱发工资。实在拿不到钱,他骂了几句,离开了。任某某为此迁怒于业主,产生了报复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