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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
是一次性卖光分光,还是“留鸡下蛋”?
按阆中市的改革方案,成员界定、股权量化后,下一步即成立法人组织,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民主管理和经营。但村民有自己的想法,“大多数人想把集体资产一次性处理。”廖明德说。
一次性处理即变卖。村民们把“家底”摸得很清,包括250万元现金和2100平方米的房屋铺面,“房屋和铺面一年的租金收入才30万,但如果一次性处理,市值可高达1700万元。”
全村166户村民,有142户赞成一次性处理集体资产。
当然也有反对声。“养鸡下蛋,绝不能杀鸡取卵。”唯一赞成对现金和固定资产实行股份制,即成立法人组织来经营管理的是吴玉珍,在她看来,村集体资产全部为经营性资产,经营状况良好,可持续为村民带来稳定收入。
较为中立的观点,是对现金和固定资产逐年分配,有15户村民赞成。“如果以后发现有更好的办法再做打算。”一村民说。
“政策允许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创新集体资产配置方式。”但廖明德也明白,“杀鸡取卵”不如“养鸡下蛋”,毕竟盘活农村资源,为农民持续增收才是改革最终目的。“我们很困惑,到底应该如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