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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明德认为,陈宏斌的建议不具备可操作性。“如果追溯到1958年,根本找不到那时的人员名单、户籍资料。”而选择1982年土地下户,村民开始拥有土地使用权,也合情合理。更重要的是,能找到当时土地承包人员名单以及户籍历史资料,认定起来比较可靠。
两种意见,在管理小组内部多次讨论。综合考虑,还是选择了第一套方案,并进行公示。
预料之中,部分原村民就有质疑。廖明德说,管理小组不得不挨家挨户进行详细解答。对部分态度较坚决的村民,还需多次上门做工作。
公示期结束,方案正式提交到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最终敲定,确认时间定为1982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
股权分配
将各种因素换算积分,按分数定股权
“不管你们咋个争,先把我的问题说清楚。”村民朱正禄的到来,打断了陈宏斌和廖明德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