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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于几家商业银行暗中较劲,均想以自己为主体参与省级法人银行筹建,最后动议不了了之。
“其实这个问题还是相对好解决的,更难解决的问题在于‘历史包袱’问题,那时的城商行、信用社还没有更名、改制,组建无法避免不良资产障碍,要按照‘3+2’模式来操作就意味着省政府要一次性为五家银行、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埋单,这是省政府承受不了的,而且合并重组的股权也过于复杂。”江西省银监局一地方分局人士对记者表示。
2012年2月,江西又在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上再次提出组建省级法人银行——鄱阳湖银行的要求,具体的组建方案是选择省内一家城商行更名组建鄱阳湖银行,吸收金融机构、实力企业注资入股,打造一家区域性股份制银行,以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建设。
鄱阳湖银行的组建选择的是景德镇市商业银行,据景德镇商行行长童玉明所言,这一“升级”计划由江西省财政厅牵头,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于2012年下半年取代景德镇国资公司成为景德镇商行第一大股东。
彼时的省金融办负责人刘福林也在2014年2月的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完成第一步的股权转让后,下一步推动景德镇商行更名、引进战略投资者组建省级法人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