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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28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泸州房产28条》)。《泸州房产28条》的实施,将极大刺激市民的刚性购房需求,促进泸州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据悉,本次《泸州房产28条》制订了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合理融资需求、鼓励农村居民进城镇购房、调整保障性住房安置办法、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改善配套服务、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建立房地产工作联席会机制,共计八大措施,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公积金贷款买房
首房首付20% 单人最高贷60万
今年3月以来,国家、省上相继出台房产市场相关政策后,详细的执行政策也将随着《泸州房产28条》的实施最终在泸州落地。其内容包括首套房贷款已结清的二套房,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首套房未结清贷款的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下降为40%;以及公积金可异地购房,二套房免征营业税由5年改为2年等。
另外,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泸州房产28条》规定,缴存职工家庭成员(父母和子女)两人或两人以上缴存公积金,共同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房,可享受最高80万元的购房贷款额度;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