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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餐馆公然在菜单上推出了“野生石斑、剑鱼、野生鲫鱼、鲢鱼”等多种嘉陵江野生鱼品种。法律严禁
管理部门:禁渔期有些餐馆售卖野生鱼,根据法律对野生鱼进行“没收还江”。
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是嘉陵江禁渔期。其间,严令禁止渔民违法捕捞,同时禁止野生鱼经营。但坐落在嘉陵江畔的南充市,仍有很多餐馆以“嘉陵江野生鱼”为噱头,向食客推荐各类野生鱼,且价格不菲。那么,这些食店的“野生鱼”,从何而来?是否有欺诈消费之嫌?
连日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现象
叫卖野鱼
市民反映:禁渔期仍能吃到野生鱼
近日,不少南充市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96111反映称,这段时间正值嘉陵江禁渔期,但是在南充的餐饮业中,仍有部分商家以野生鱼为噱头揽客。
南充市民刘先生反映,嘉陵江禁渔长达3个月时间,市场上不应该有野生鱼出售。但不少餐厅依然打着售卖嘉陵江野生鱼的招牌,向食客们推荐嘉陵江野生鱼。“前几天,我和朋友们在一家鱼馆就餐时,就吃到了服务员力荐的‘嘉陵江野生石斑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