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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获悉,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行政审批工作,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日前,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通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要求省直有关部门牵头清理的前置条件、许可事项限额、并联审批项目目录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牵头制定的服务指南、审查工作细则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
审批事项办理
全部进驻同级政务服务中心
为防止“明进暗不进”或“体外循环”,《意见》明确要深入落实“一个窗口”办理,部门承担的审批事项要全部进驻同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因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须经本级政府同意并报省政府备案。并明确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批准暂不进驻同级政务服务中心的项目,于今年3月底前报省政府备案。而各地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站、点),也要于今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各有关部门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要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不得出具接件单或不出具任何手续从而使事项处于受理环节之前。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