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元还是5万?
“1957年,我国使用的是第二套人民币,这表明何先生所持有的5万元存单面值应等同于现在的5万元,利息的计算是根据网上公布的银行每年存款利率累计得来的,我们可以提供6张利率计算表。”庭审中何先生的代理人说。
人行泸州市支行代理人表示:“我行在1955年9月28日下发命令,指示中名列要求销毁五万元、一万元的旧币,所以原告手中持有的存单肯定不是1957年存入的,就算这张存单为真的,也应该是第二套人民币发行之前存入的,第二套人民币兑换第一套的利率为1:10000,因此原告手中的存单面值是5元。”某行泸县支行代理人称:“就算原告持有的存单为真,利息的计算方式也有误,保值保本存单仅能按1年存款利息计算,原告提供的计算方式不能作为主张145万元的依据。”
由于存单上的信息无法肉眼辨识,两家银行提请对原告持有的存单进行司法鉴定。
【判决】
鉴定报告解开存单身世之谜
法院驳回“兑换145万元”诉求
西南政法大学鉴定中心通过鉴定结果:存单存入时间是“公元一九五四年七月拾叁日”,且有“中国人民银行瀘X行 大X营业所 现金付讫”的圆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