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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存单是兑换过的,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假如有一张1957年5万元存单放在你的面前,你会不会心跳加速,好奇这张存单的价值?而泸州的何先生就有一张1957年7月7日的5万元保本保值定额储蓄存单,但因为存单正反两面部分内容无法辨识,存入年代比较久远,兑换遇到了“坎”。
何先生的存单
何先生因先后到两家银行要求兑换本金及利息遭拒,与两家银行对簿公堂,要求银行支付5万元本金及利息共计145万元。
【起因】上世纪50年代存单 银行难兑换
何先生称其母生前交给他一张1957年7月7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存入的5万元保本保值定额储蓄存单(以下简称“存单”),并告诉他存单是何先生的外公给母亲的嫁妆。
何先生到中国人民银行泸州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行泸州支行”)要求兑换,被告知要到原来的储蓄所兑现,但原有的储蓄点已不复存在,又去人行泸州支行咨询,被告知应由另一家银行的泸县支行(以下简称“某行泸县支行”)来兑现,但仍不能兑现。由于向人行泸州支行和某行泸县支行要求兑付存单无果,何先生一纸诉状将两家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二被告连带兑现5万元存款,并支付从1957年7月7日至今的利息140万元,共计1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