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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侵害名誉,老人以处罚过轻上诉
6月28日,星期天,资阳市区家乐福超市内,72岁的赖大爷结账完毕,刚刚走出二楼收银口,便被超市一名员工拦下。超市员工猜疑赖大爷偷盗了超市物品,要对他进行检查。赖大爷被迫当场打开自己的衣裤口袋,证明自己未窃取超市商品后,超市员工才离开。
右下白衣者为赖大爷被迫接受检查。
事后,赖大爷认为自己人格尊严受到侮辱,将家乐福超市资阳店告上法庭。法院一审认为,家乐福超市侵害了赖大爷的名誉权,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须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开道歉。
老人“被小偷”起诉超市
6月28日傍晚6时许,赖大爷被超市员工拦下。“超市保安拦下我,要对我搜身检查。”赖大爷说,保安态度很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