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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对嫌疑人方某某处搜查出的账本进行了整理统计,却意外发现,仅2014年9月至12月三个月时间,其账本记录类似卷烟品名近40个,共计销售卷烟1304488条,案值2853余万元。同时,经福建南平公安、烟草深挖,在广东汕头及南平浦城抓获嫌疑人4名,山西晋中祁县抓获嫌疑人1名。
办案人员对方某某进行讯问,力争突破供货上线,通过其供述和相关证据的印证,确让“张某”为其上线。但由于方某某的被捕,引起了“张某”的警觉。为逃避打击,“张某”已暂停违法行为,这对“张某”的侦查陷入了僵局。专案组成员经讨论,认为对于“张某”这样的违法分子来讲,不可能轻易放弃这条已经成熟的“生财之道”,决定继续坚守等待,一旦其“重操旧业”,就是落网之时。
民警辗转追踪展开抓捕
为能够迅速抓获张某,办案人员一路辗转追踪,终于锁定了张某的落脚点---福建漳州某小区,在漳州警方及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连续三天三夜的轮班蹲守,2015年9月1日,办案人员将张某抓捕归案。经审讯嫌疑人张某某对其销售假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相关违法信息证明嫌疑人张某某为此售假烟团伙上线。自2015年9月起,专案组集中力量对省内的售假下线开展了收网行动,在南充市、巴中市、乐山市、泸州市等地的烟草、公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抓获了10多名下线。
据渠县警方介绍,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方某某等人的网络销售假烟团伙以持假烟样品在四川省南充、泸州、成都、巴中等地及重庆、陕西、云南、贵州等省市的卷烟销售门市上以上门推销的方式大量发展下线,随后根据下线需要的假烟品种数量再组织货源、包装打码等环节加工成假烟成品后,通过广东汕头、揭阳、广州、福建漳州等地物流公司向下线频繁销售假烟,下线便根据上线提供的指定银行账号,将下线购买假烟的款项采用银行ATM机无卡存现。在抓获犯罪嫌疑人后,根据查获的银行卡、账本等反应出该团伙假烟销售金额达500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