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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4日,渠县公安局查获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该案属特大网络销售假烟案。2015年4月20日,该案被公安部确定为部督案件。为全力侦破该案,渠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民警成立专案组。时间紧、任务重、涉案区域广泛、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线索一断再断,面对诸多困难与挑战。渠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历时7个多月艰苦缜密的侦查,最终获取相关证据,抓获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方某某等18人。
利用快递物流运输假烟被查
2014年12月12日,渠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利用快递物流从外地非法运输大量假冒卷烟到渠县,得到这一情报后,渠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会同渠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对违法物品进行持续监控,并在取货点周边布控,同时制定了详细的抓捕方案确保人赃并获。
次日,嫌疑人郭某某驾驶汽车前往取货点取货,并将伪装后的10件违法卷烟装上租来的三轮载货摩托车上,驾车跟随其后,前往其假烟存储窝点。办案人员当即跟踪前往,在其住宅及租用点查获涉嫌储存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1049条,案值28余万元。随后又前往郭某某所经营的卷烟门市,当即查获假冒伪劣烟草制品85.3条,案值1.3万元,同时查获用于卷烟违法交易的笔记本电脑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