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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纵深:
昨(19)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新闻通气会,并通报了三起“民告官”典型案例,民政局为魏某与吴某办理结婚证一案便是其中之一。
据统计,2014年12月-2015年10月,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292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166件;其中,中院受理88件,审结80件。同时,通气会还公布了《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中指出,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96件,同比上升8.89%。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登记、土地、公安、房屋征收等行政管理领域。
与2013年相比,2014年一、二审收案数有所增加,行政机关胜诉率上升幅度较大,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有所提高。同时,行政案件原告主动撤诉率达到近二分之一,说明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达州市万源居民赵某房屋失火,万源市民政局给予了5300元的安居工程款。该款拨付至鹰背乡人民政府后,赵某多次催要,鹰背乡人民政府均不予给付,致使赵某以万源市鹰背乡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给付为由,诉至人民法院。该案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通气会上,中院法官讲述了一系列典型案例。
超越职权、行政不作为、行政执法不透明、违反法定程序较为突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不充分、错误适用法律问题时有发生、滥用职权的现象仍有发生……通气会上,达州市中院还阐明了行政执法及行政机关参与诉讼中存在的系列问题。通报了行政机关18件行政败诉案件中,越权行政或行政不作为5件;违反法定程序6件;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不清3件;适用法律错误4件。裁定不予执行(非诉)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2件案件中,行政行为程序违法1件,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超过法定期限1件。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已于今年五月一日实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将进一步加大对依法行政的监督,行政诉讼入口更加畅通,行政诉讼案件会进一步上升。为了进一步有效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着力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自动履行率、司法建议回复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等指标纳入依法行政的考评体系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