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无需结婚双方到场,不经本人申请,民政局“自动”颁发结婚证,这事您听说过吗?近日,达州市达川区居民魏某因父母早年离婚,今年父亲去世后财务发生纠纷。后到民政局一查,才知父亲与另一名陌生女士吴某“结了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1997年9月8日,魏某与张某某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次年生下了儿子魏某某。后因多方原因,魏某与张某某于2012年6月12日在法院调解下正式离婚。
父母离了婚,本以为生活应该风平浪静地继续过下去。谁曾想,2014年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颁发的一纸结婚证书,打乱了魏某某原本平静的生活。
平白多了个后妈?今年年初,父亲魏某因病去世,在父亲生前财产分割上却发生了纠纷。原来,2014年1月14日,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颁发魏某与另一名陌生女士吴某的结婚证,并备注该结婚证颁发原因竟是“结婚证遗失,补发此证”。得知这一情况的魏某某立即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撤销魏某与吴某的结婚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