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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提供小额信贷服务。以“银行+第一书记+农户”模式运行,以“担保+贴息”方式惠民,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人最高可贷50万元。二是提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及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达到一定规模的从事种养殖、农机及运输、农作物购销、农产品加工及其他与农业相关的经营服务的经营者提供合作社贷款及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贷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人最高可贷1000万元。三是提供小微企业贷款产品及服务。为村里的种养殖及加工业客户提供种子、化肥、农机等上游服务和收购、加工、销售等下游服务的涉农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人最高可贷2000万元。四是提供“第一书记”专项信用卡服务。上门为每一位“第一书记”发放一张邮储银行“广西农村‘第一书记’专属信用卡”,卡片等级均为金卡等级,在商贸方面提供资金助理。五是提供快捷方便结算服务。通过网上银行、ATM、手机银行等自助终端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利用村镇供销社等机构设立邮储银行“三农”金融服务站,定期送金融服务下乡、受理贷款及结算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