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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银行集体保全资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2013年四季度,针对持续低迷的钢铁行业,山西运城金融管理部门专门组织了一次对钢市以及涉钢信贷的专项检查。在随后向当地银行发放的调查报告中,金融管理部门建议对像海鑫钢铁集团这样贷款数额巨大、在多家机构均有贷款的龙头企业,应做到企业信息互通有无、贷款额度心中有数。
这一提醒加强了金融机构对海鑫融资的谨慎。以平安银行为例,2013年12月,包括总行投行部门一负责人等行内数人当时就来到海鑫集团参观考察,在海鑫集团总裁李兆霞陪同下走访了海鑫钢铁厂区内的炼铁厂、炼钢厂、在建的220万吨热轧板卷项目等。
“这一次考察被内部宣传和视为平安银行将加大与海鑫集团的合作,而另一方面,平安银行也是为了实地了解海鑫经营现状,确保对海鑫集团已有信贷的安全。”上述知情人士称。
但这次考察后不到半年,在今年4、5月份,具体经办与海鑫集团融资业务的平安银行南京分行,已经一纸诉状将海博鑫惠连同母公司山西海鑫实业、海鑫钢铁集团一并起诉至江苏法院。
截至2010年底,平安银行前身深圳发展银行在海鑫集团授信就超过3亿元,其中贷款约2亿元,承兑汇票融资1亿多元。此次,平安银行南京分行起诉主要涉及票据融资这块。
比平安银行稍早一点的3月份,光大银行已向上海法院申请对海博鑫惠、海鑫集团进行财产保全,经上海法院裁定,光大银行查封冻结后者银行存款3.24亿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三年前,光大银行对海鑫集团贷款尚超过4亿元,以承兑汇票为主,贷款为辅,抵质押主要为海鑫集团持有的民生银行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