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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亮剑:额度期限“双控”
其实,为了避免消费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和楼市,监管层一段时间以来频频亮剑。
5月6日,北京市银监局在其官网发布《北京银监局关于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领域风险提示的通知》(下称“通知”),提示辖内各银行防范消费贷款风险,原则上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发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期限10年以内。
北京市银监局在“通知”中明确表示,“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个别银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存在制度内容规定不够审慎,贷款金额较大、期限较长,明显与日常消费属性不匹配;贷款调查失职、审批过于宽松、贷后管理失效、员工行为管理不严等问题,使得贷款被挪用于股市投资、购买住房、生产经营等方面”。“通知”还要求,各银行“应通过实地调查、账户监控、关联人访谈等方式加强贷后检查。贷款用途的证明材料不得以收据或交易合同(协议)等资料替代”。
消费贷变形记:奢饰品发票不可或缺
监管部门的亮剑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威慑了消费贷的的违规放款。小李(化名)是北京某连锁地产中介集团公司旗下担保公司的一名业务员,前段时间其经手办理的消费贷的难度比较低,但是最近他已经不主动向客户推介这种融资方式,而是更多地向客户推荐其地产中介集团公司的“贷款产品”。小李对本报记者表示,“近期银行对于办理消费贷所需要文件和发票的要求频频调整,我们经常不知道该如何准备了”。不过,小李如今推荐的“贷款产品”实际上属于民间借贷,其资金的年化利率高达18%。小李也承认,“与客户沟通的成功率远不如消费贷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