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按照规定,只要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市民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则符合租房自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格。
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不大限制多此前,租房市民想得到提取公积金的必备资料——“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就必须同房东一起到房管局再重新签署一份备案的合同。需要得到房东的配合才能进行,十分麻烦。
此外,目前租房市民提取公积金比例比较低,还跟租房可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不大,但限制又较多有关。首先租赁双方还是必须到各街道办“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房屋出租备案手续,并缴纳租赁税(月租金4%-8%),大部分房东要求税费由租客承担。举例说,一套1500元月租的房子,租赁税为90元/月,一年为1080元,对租客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根据规定,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房租发票(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发票)等。租房发票则需要拿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等,到地税局开具。另外,市民需要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半年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租赁期满。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超过实际发生房租的总额。月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月租金;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的面积不计入可提取额度。如以2000元/月租下100平方米的房屋,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2000÷100)×90=1800元。
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可提取的公积金额度不高,还得付一笔租赁税,这是租客对提取公积金不热衷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