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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学文认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当借贷发生纠纷,双方可能得不到全面保障。另外,不少网贷平台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由于没有法律给网贷平台作为业务开展的参考标准,在平台运营的过程中,除了要面对经营风险以外,政策性风险的压力也很大,运营起来“心里没底”。
考虑到上述情况,深圳市政协委员叶学文和深圳市人大代表吕成刚近期在人人聚财会议室双双公布其两会提、议案,其共同的内容是建议深圳市利用自己的立法权,由市法制办牵头负责地方立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颁布相关法律。
叶学文认为,深圳市政府应该对网络借贷平台的性质和资金活动进行认定,明确平台金融服务中介机构的本质属性,肯定其繁荣民间借贷市场的作用,是正规金融的有效补充;明确平台和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方式、违约责任,保护平台和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吕成刚在议案中提出要明确监管主体,建议由深圳银监局承担监管主体的职责,银监局还可牵头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工贸信委、市公安局分工监管。
叶学文和吕成刚的建议获得了不少网贷平台的认同,但是有分析认为在具体操作中,会面临或与日后全国性法律相冲突的问题,这或影响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最终落地。
吕成刚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时候表示,由于目前只能在与相关联的法律法规不冲突的情况下立法,其提案只是建议深圳市政府先制定网络借款办法,可能暂时不会形成条例,办法也只能是原则性的,不会太细致。另外,深圳市银监局作为一个行政主导机构向央行负责,可能需要人大跟深圳市政府协调。
“如果在短期内还不能实现立法,那我们也建议深圳市政府责成相关职能部门,目前也许是金融办先制定规范性的政策,先把行业引导做起来,这就是我们提出议案的初衷。”吕成刚说。
虽然业内人士普遍预计出台地方性或者全国性的网贷行业法律仍有一段时间,但是近日让部分深圳网贷行业人士颇受鼓舞的是,一证监会最近回应,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互联网金融监管办法。二来深圳市政府的《指导意见》指出深圳市金融办将与市财政、市场监管、公安,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建立健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网金融会商协调工作机制,根据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及监管需要,制定深圳市互联网金融政策适用范围认定标准、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引,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这也意味着深圳市政府或会在不久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有规范性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