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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局:银行违规
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苏省银监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散发有价馈赠品为条件吸收储蓄存款、发放各种名目的揽储费、利用各种名目多付利息、奖品或其他费用的做法,属于 “使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此类以有价赠品方式揽储,相关法规明确禁止,并且违反了《储蓄管理条例》,应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责令其纠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去年省银监局严厉查处了关于银行使用不正当手段吸储的行为,充分利用非现场监测、信访举报、媒体披露等渠道,加大对各类违规揽存行为的明察暗访,采取措施处罚了一批违规机构和个人。”
“这种变相的高息揽储,就是不正当竞争。”江苏省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表示,“此举属变相提高央行基准利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以前也查处过类似的高息揽储事件,一旦有确凿证据查实会按相关规定处罚。”
不过,他也坦言,查处此类违规有一定难度,有的非常隐秘,一发现苗头不对,会由“明”转“暗”或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