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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屏山县首批创建的1个信用社区、10个信用乡镇全部通过了县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的验收,标志着由屏山农商行推进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也标志着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在屏山农商行的大力推动下得到有效优化。
环境兴县
近2年,屏山县县委县政府以环境兴县为抓手,全面致力于改善县域环境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工作。拥有贫困县、移民县“双重身份”的屏山县,更是迫切地需要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来培育全新的县域经济发展以有效应对经济颓势及人气商气不足带来的影响。
2013年5月,县政府正式出台了《屏山县金融生态环境创建规划》,明确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促进信用社区、信用乡镇、信用村创建的要求。屏山农商行以网点布局最全、市场份额最多以及软硬件条件最优良的优势被设为评级工作办公室,于同年6月制定了《屏山县城镇信用社区和农村信用县镇、村评定工作指导意见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成为了此项工作的具体承办机构,全面负责辖内信用村、乡镇的创建。
上下配合
早在2004年,屏山农商行就开始了信用户和信用村的评定工作,并多次对管理办法和授信标准进行了修订,有着丰富的评级经验和系统体系。今年8月,屏山县政府正式启动了2014年度城镇信用社区和农村信用乡镇、信用村评定工作,以“政府主导,人民银行牵头,部门积极参与”为原则,依照《标准》规定,由当地屏山农商行支行联合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对居民、农户进行信用评级。信用村的建立依照在全村信用农户比例达到80%以上,同时,结合人员信用档案建立、不良占比、有无恶意逃费银行债务、签订创建承诺书等条件予以评级,信用乡镇则是建立在辖内有不低于70%信用村的基础上进行多维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