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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承路是浙江省龙泉市上洋镇花桥村的村民,2010年盖了两栋三层民房,耗尽积蓄后没有装修就搬入了其中一栋,却一直都没能攒够装修的钱。眼看女儿快结婚了,如果把钱用在新房装修上,原本打算用于香菇生产资金就没有着落了。
正在为资金筹措发愁的时候,郑承路听说龙泉农信社推出了“三权”抵押贷款。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他提交了“三权”抵押贷款申请。没想到仅仅一周时间,农信社就根据郑承路提供的“三权”凭证和资金用途,为其发放了10万元贷款,及时满足了他的资金需求。
很多农民都会有少量积蓄,但他们要首先保证生产资金,并不能将其马上用于改善居住条件,不能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这也是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增加对农村资金投入,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迫切需要。然而由于以往银行对其农村抵押物和担保人的要求过高,农民贷款难问题突出。同时,作为农民手中的宝贵资源土地、林木、农房等,又不能用作抵押融资,导致这些资产长时间“沉睡”,发挥不了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