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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据四川省工商局通报,国家工商总局调研组到四川调研打击传销工作。听取了省局直销处及成都、绵阳、南充、乐山四市工商局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情况的汇报。据悉,目前,四川已确定无传销县级试点城市22个。
四川通过持续打击整治,传销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成功查处了眉山“3·15幸福缘网络传销”和达州“8·30异地自愿消费联盟”等特大传销案件,得到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同时,大力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活动,及时与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四川省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意见》,并以此为抓手,推动了打击传销工作的深入开展。国家工商总局调研组对四川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调研组负责人要求,四川工商部门要继续抓好打传工作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一方面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打击传销领导机制的作用,形成地方政府负责,工商、公安配合,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传销活动的泛滥;另一方面要从社区、街道抓起,认真做好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提高广大群众认识传销、抵制传销、自觉远离传销的能力,特别是要做好少数民族地区和高校的防范传销工作,防止少数民族群众和高校学生参与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