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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释放流动性的行动依然在继续。
2014年11月19日,一位浙江省的大型城市商业银行高管告诉记者,所在机构已经收到人民银行(以下称人行)以再贷款形式发放的资金,但要求必须用于小微、中小企业的贷款。
“此次获得资金规模在百亿元以内,期限为三个月,利率为3.5%,并没有要求银行提供相应的抵押品。”以上银行高管说。
据记者了解,浙江省内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较高的商业银行都从人行获得一定数额的资金。
目前在浙江省内,包括宁波东海银行、余杭农村商业银行和普陀农村商业银行在内,一共有31家中小商业银行。
2014年以来,中国经济下行风险增加。自4月份以来人行开始以定向降准、再贷款方式释放资金。
在此次人行投放资金之前,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部分规模较大的城市商业银行都获得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