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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试点任务
《通知》要求试点、探索“多规合一”的具体思路,研究提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多规合一”试点方案,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同时探索完善市县空间规划体系,建立相关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具体而言,提出了四项试点内容。
首先,四部委要求合理确定规划期限。统筹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和各类规划的特点,探索确定统一协调的规划中期年限和目标年限,作为各类规划衔接任务的时间节点。以2020年作为规划的中期年限,研究探索将2025年和2030年作为规划中长期目标年限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21世纪经济报道梳理发现,目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保规划通常是五年规划,而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规划时间相对较长,一般都在十年以上。
其次,《通知》提出要合理确定规划目标。把握市县所处大区域背景,按照市县的不同主体功能区定位以及上位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目标,研究“多规合一”的核心目标,合理确定指标体系。
第三,《通知》要求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引导城市人口、产业、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发展方向与布局重点,探索整合相关规划的控制管制分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形成合力的城镇、农业和生态空间布局,探索完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控制管控措施。
再者,四部委还要求,构建市县空间规划衔接协调机制。从支撑市县空间规划有效实施的需求出发,提出完善市县空间规划的建议,探索整合各类规划以及衔接协调各类规划的工作机制。
对此,在9月底由环保部和发改委组织召开、9个试点参加的“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两部委明确提出,各试点要成立“多规合一”组织机构,围绕试点工作的背景、意义、工作方向,试点工作的机构与程序,规划编制内容,管控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等五个内容认真编制试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