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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记者调查,一些合作社资金甚至间接服务于地方政府及当地投资项目。不久前,盐城陈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遭遇了兑付危机。记者获悉,这家资金合作社的理事长为一家地产开发企业,其承接了当地政府项目并垫资,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
“县政府开会承诺,如果涉及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三角债,源头在政府的,政府会优先对这部分款项予以清偿,保障储户存款。”当地农工委负责人事后对记者称。
或许,正是地方政府和农民资金互助社之间暧昧关系,使得监管某种程度上成了虚设。记者调查得知,近期违规挪用资金的南京高淳砖墙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高淳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人是其监事长,农工委是其主管部门,理事长也是当地政府推荐。
上述连云港“灌南合作社事件”中的一名储户甚至反映,合作社开具“红条”享受1.5分利息,“白条”是2.5分利息。“红条”指的是合作社开具的正规发票,而“白条”则是以合作社内部人员私下借款的名义打的借条。如此情况确实,该合作社的集资行为已然“阳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