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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迅猛增长
“最近两三年,咱浦口街头忽然冒出若干多家‘XX资金合作社’,门店的装潢与银行相似。”江苏省南京浦口区居民王娜感到纳闷,据她了解,在这种合作社存款,年利率一般在10%左右,比银行年利率高出一倍多,合作社的目标客户都是些农民。
记者在江浙一带的城镇街头,不时会发现冠以资金合作社、互助社之类的农村金融“微”机构,仅从柜面和员工穿着看,基本与银行无异。
7年前,银监会发文允许设立这类机构,但近几年,它们才雨后春笋般地在多个地区冒了出来。
2006年12月,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若干意见》, 准许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银行,批准在农村设立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组织、专营贷款业务的银行全资子公司。2007年2月4日,银监会印发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目前,银监会监管下的资金互助社全国范围内只有49家。
除了银监会,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前述政策,也开始密集批设农民资金合作社,江苏显然走在前列。
江苏省曾公布过一组信息,截至2012年底,该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5.8万家,入社农户913万户,占江苏全省农户数的61.4%,成为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力量。
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根据银监会文件,农村资金合作社、互助社之类的机构就是在这一基础上产生的社员资金内循环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