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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万存了不过三个月,‘银行’(资金合作社)就关门大吉了,到哪去要回这笔存款啊?”6月23日,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镇一居民王先生焦虑地向记者重复着。
这是江苏省近期爆出的又一起关于“资金合作社”引发的刑事案件,该社负责人史庆和等人已经被批准逮捕。
在江苏,这样的故事早已不是特例。江苏政法系统陆续披露的信息显示,去年下半年以来,与农村资金互助社、资金合作社等机构有关的刑事案件经常发生,江苏徐州、盐城、南京、连云港等处陆续爆出合作社资金被挪用或者负责人携款潜逃,牵涉资金起码超过2亿元。
资金合作社试图将农村资金引入“正循环”的理想化架构,但在现实中,一小部分资金合作社似已成为民间集资一个渠道。
“我在山东时曾经精心组建资金互助社,但这个机构最大的问题是民主管理难以实施,因为要实行真正的合作制,就要实行民主管理,但入社农民往往不太关心管理,资金互助社容易出现少数人治理的状况,这就存在较大隐患。”一位地方银监局巡视员对记者称。
据记者获悉,目前由地方银监局监管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全国仅40多家,而地方政府审批成立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在全国已经超过1000家,仅江苏就有40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