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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天津市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市招生委员会划定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为:理工类本科一批(含A、B类)院校521分,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436分;文史类本科一批(含A、B类)院校533分,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474分。
根据录取工作的有关安排,本市制定了理工类、文史类本科二批填报志愿工作线:理工类416分,文史类454分。
高考成绩(含照顾政策)在工作线以上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志愿。具体为:6月24日至6月28日12时,考生填报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志愿(26日12时前,考生填报提前本科录取院校志愿;28日12时前,考生填报本科一批录取院校、本科二批录取院校、部分本市独立学院及联合培养院校专业志愿)。
按照国家规定,高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由院校依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因此,录取控制分数线不是录取分数线,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未必一定被录取。
按照本市规定,外地院校和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填报志愿的生源不足,经招生院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取考生电子档案,择优录取。因此,达到填报志愿工作线而未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积极报考外地院校和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争取得到本科二批院校的录取机会。但是,填报志愿工作线也不是录取分数线,达到填报志愿工作线的考生,未必一定被录取。
高考前,有232名优秀学生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保送录取。市招生委员会要求各中学不得进行学校升学率评比,不炒作“高考状元”,积极推进素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