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稽查总队调查人员还介绍,针对天能科技的造假行为,很遗憾的是,保荐人民生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这些机构在审查过程中都没有发现问题,无视重点项目、应收账款、单据伪造、虚假合同等诸多可疑环节,并在招股说明书中为天能科技陈述内容的真实性做背书,没有履行勤勉尽职的义务并做出及时完整的风险揭示,因此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证监会稽查总队调查人员:比如说你应当去看一看他的存货,看一看他的设备,看一看他实际装了多少盏路灯。或者是,比如他的款项。你作为一个专业的保荐人,像应县这样一个地方财政如此贫穷的一个穷县,在这个项目施工刚刚结束,就能把全部款项转回天能科技,这实际上也是不符合常理的。作为专业人员对这种问题心里应该有一个问号。你应当去核查一下,你不应该只是看到这个收入来了,我就确认,哦,没问题。这个就是尽责的问题。就是看你做到什么样的程度。
此外,在天能科技的董事会成员中,还设有三名独立董事,但他们也没有尽到应有责任。在稽查总队调查人员的核查访谈中,一位独立董事坦言:
证监会稽查总队调查人员:该教授称这些财务报告他一个字都没看,他作为董事的职责就是在拟定的财务报告上签字,具体财务报告他根本不知道也不关心。法律意识极其淡薄,他说“我的职责就是负责签字,他们不会对我进行详细的解释,要我签字的文件,他们顺便带到北京,打个电话,找个地方签个字就完事。外部董事,完全没有履行责任,纯粹是挂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