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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更加气恼,第二日继续发短信威胁古某。
没想到,第二天,古某就松口了,表示2天后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删照片。
当晚,程某准时去赴约,但过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回家。吴某开始担心,就打电话给程某,但手机一直无法接通。吴某猜想是被古某带走了,就联系古某,古某果然称程某在自己手中。为了带回程某,吴某同意将照片交给古某。
吴某如约到了指定地点,没见到古某,却见到了早就等着那里的公安人员。而到了派出所后,吴某更是看到了早被抓获的程某。
原来,古某早在自己被敲诈的那天下午就向公安报了案,约定3日后见面是他为了帮助公安抓获二人而设的局。
今天(27日),宁海法院对吴某、程某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进行了审理,判决二人敲诈勒索罪成立,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