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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的是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7”指的是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制作播映发行服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税率变化
将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适用6%的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的税率。
广西8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昨日记者从全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被纳入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将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目前广西地税已基本完成摸底测算。
改革试点涉及“1+7”个行业
据悉,广西改革试点涉及包括“1+7”个行业,“1”指的是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而“7”指的是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制作播映发行服务。
今年4月,自治区地税局与自治区国税局已经联合开展对2012年度涉及“营改增”纳税人的联合确认和摸底测算。据初步统计,2012年度广西营业税纳税人中涉及“营改增”的办证户有5.8万户,占全部登记户的6.6%。涉及“营改增”的“1+7”个行业2012年度缴纳营业税为30.2亿元,占广西地税收入的4.1%,占营业税总收入的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