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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显示,魏志春1997年3月7日自兵曹信用社借贷41万,1997年7月7日到期。
魏志春称确实借过款,也确实没还。他称1997年在兵曹乡任乡长时,为给当地中小学教师发工资,以个人名义贷的,钱拨到了乡财政所。
“钱不是我自己花的,这都有据可查。我要是有问题,就不可能和你通话了。”魏志春说。
同样在“死亡名单”的,还有深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崔朋,1998年1月18日借款3.2万,1998年12月20日到期。
4月3日,崔朋在电话里讲述的情况与魏志春相同。称当时在兵曹乡任常务副乡长,也是为给教师发工资贷款。
他称信用社从来没向他个人催要过,贷款核销,也从来没有与他沟通过。“我也不会找人给自己开死亡证明。”
当时的兵曹乡党委书记王三坠也在“死亡名单”。他分别在1996年和1998年贷款3万和4.8万。崔朋介绍,王目前退休在家,肯定“健在”。
魏志春说,当时兵曹乡财政紧张,后来几人相继调走,一直没还。